公益诉讼使行政诉讼不再限于"民告官"(3)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并不是“官告官”,而是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检察机关履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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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并不是“官告官”,而是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监督依法行政。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认为,在我国推进依法行政,应当使保护公共权益的客观法制度与保护个体权益的主观法制度之间保持合理的结构性关系。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将有力地推进这种结构关系的形成。

  “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机关使行政诉讼不再限于‘民告官’,使保护公益的客观诉讼制度和保护个体权益的主观诉讼制度同时并存,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结构更加合理,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实行。”于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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