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原副市长张常明等2人被开除党籍

据湖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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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永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常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运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常明违反政治纪律,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为女儿谋取少数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政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公款;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钱色交易、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运武违反政治纪律,与亲属合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有公款购买的高尔夫球卡,并多次由下属企业负责人陪同打高尔夫球;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事项;违反生活纪律,长期包养情妇,并非法生育一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常明、刘运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张常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刘运武开除党籍处分,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并将两人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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