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委原书记李世镕等人被"双开"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委原书记李世镕、巴彦淖尔市市委原书记何永林、乌兰察布市市委原书记王学丰严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7-10-13
目前已被网民围观了140次
转载请注明文章地址http://www.xiyinol.com//cn/xiyinnenliang/puguangtai/2017/3717.html
原文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原作者稀音传媒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市委书记李世镕、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乌兰察布市市委原书记王学丰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李世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为其亲属安排、调动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礼金,纵容妻子长期不上班领取工资及补贴,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妻子和儿子的名义在企业入股分红,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在资源配置、项目审批、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给私营企业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损失等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何永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审批、解决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王学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所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项目审批、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问题涉嫌构成犯罪。 

公益广告

相关推荐更多>>

新闻报道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2017-12-18
江苏警官学院原党委委员2017-12-18
中国民生银行原首席信息2017-12-18
中国新闻社原党委书记、2017-12-18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2017-12-18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2017-12-18
我们是谁 关于稀音在线 联系我们 隐私声明 用户协议
我们做什么 公益宣传 慈善活动 爱心推广
网站相关 网站地图 新闻订阅 标签云

Copyright © 2007-2020 稀音在线™ XiYinoL.Com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048号-3技术支持:黄牛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