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卫计委和财政部曾联合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
2013年,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卫计委和财政部曾联合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全国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校医室并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选择符合相关要求的保健和医疗机构承担学生体检工作。
但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调研发现,目前学校校医及校医室配备严重不达标。以北京市为例,东城区的中小学达到上述标准的仅占55.56%,丰台区有三分之一学校不达标。在沿海城市大连,小学达标比例为37.2%,中学达标比例为19%。对于县级市以下的学校,执行该规定的寥寥无几。在这些学校中,校医室和校医的设置几乎空白。而这些“不达标”的学校并不都处在欠发达地区,当然,欠发达地区情况更糟。
2016年8月至9月期间,博爱助学中心对贵州、云南、江西等6个省份的54所学校进行了实地调查后发现:县级以下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处于无的现状,同时还认识到几个事实:一是尽管卫生保健工作的核心在于医生,但学校还是需要有校医室。没有校医室,校医不方便开展工作;二是校医由学校附近的卫生院、站医生兼任。这些医生平日的业务重点不仅仅在于学生。这些校医需要接受更专业的、针对性更强的培训;三是按照规定,校医的职责应广泛涵盖学生的「已病」、「未病」两大领域,尤其应注重在「未病」领域投入,教会学生基本的疾病预防、急救、保健知识。但是多重原因造成校医恰恰在这一点投入最少。从另一个角度看,校医不是教师,他们务必要拿到一套针对性很强、便于向学生们施教的标准化专业课程,才能有效开展宣教工作;四是在欠发达地区,学生们普遍没有接受过进行过体检。学校、学生、家长,对于孩子的真实健康发育状况的认知存在盲区。
由来自网络发布在公益项目
Copyright © 2007-2017 稀音在线™ XiYinoL.Com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048号-3 技术支持:黄牛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