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 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7-01-04
目前已被网民围观了133次
转载请注明文章地址http://www.xiyinol.com//cn/xiyinnenliang/puguangtai/2017/3021.html
原文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原作者稀音传媒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天津市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兴国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违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天津的政治生态,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兴国除党籍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益广告

相关推荐更多>>

新闻报道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2017-12-18
江苏警官学院原党委委员2017-12-18
中国民生银行原首席信息2017-12-18
中国新闻社原党委书记、2017-12-18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2017-12-18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四局2017-12-18
我们是谁 关于稀音在线 联系我们 隐私声明 用户协议
我们做什么 公益宣传 慈善活动 爱心推广
网站相关 网站地图 新闻订阅 标签云

Copyright © 2007-2020 稀音在线™ XiYinoL.Com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048号-3技术支持:黄牛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