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机制(4)

第四,做好滞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于暂时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9-02
目前已被网民围观了155次
转载请注明文章地址http://www.xiyinol.com//cn/aixingongyi/gongyihuodong/2015/1071.html
原文来自“正能量传播”,原作者稀音传播

  第四,做好滞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于暂时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认真履行临时监护职责,通过提供站内照料、委托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符合身心、年龄等特点的生活照料、康复训练等服务,不得将其托养至养老院、敬老院等成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要加强区域联动,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县级民政部门未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的,要及时报请上级民政部门指定具备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照料。各地要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

  ■ 本报记者 王勇

  • 共4页: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 公益广告

    相关推荐更多>>

    新闻报道
    2019全国“爱耳日”公益音2019-03-12
    携手青年,人道同行 “一2018-10-23
    陈竺赴英山调研定点扶贫2018-10-23
    “中国—东盟红十字博爱2017-10-04
    红十字进校园关爱青少年2017-10-04
    为爱同行北京2016长城越野2016-09-26
    我们是谁 关于稀音在线 联系我们 隐私声明 用户协议
    我们做什么 公益宣传 慈善活动 爱心推广
    网站相关 网站地图 新闻订阅 标签云

    Copyright © 2007-2020 稀音在线™ XiYinoL.Com 版权所有 黑ICP备11003048号-3技术支持:黄牛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