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暴力 #阳光讨论#倡网络文明(4)

应对网络暴力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媒体、网民共同发力。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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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稀音传媒”,原作者稀音传媒

  应对网络暴力是一项综合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媒体、网民共同发力。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划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以及如何对网络水军进行规制。但黄楚新指出,“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个人隐私给出详细解释和保护细则,应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制定专门的私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侵害个人隐私的侵权责任。”

  黄楚新认为,首先,政府应该创新社会治理思维,在应对网络暴力中发挥主导功能。其次,社会应提升自组织能力,在应对网络暴力中发挥主体功能。再次,网络媒体本身应加强专业素养和技术防范。最后,网民必须注意约束自我的网上网下行为:一是在日常生活中自尊自律,恪守社会公德,避免成为网民攻击的实体对象;二是提高自身网络道德素质,学会冷静、理性地看待各类社会现象,在网上不发表过激和失实的言论;三是一旦自己受到攻击,及时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程曼丽则强调,全民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亟待加强,应该在中小学和大学阶段分别开设网络素养课程,教育青少年正确应对网络不良信息,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应该成为社会文明素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少网友也在留言中表达了对网络暴力的思考,网友@苍山南留言:“以前还跟风黑过你,可是现在快要转粉了,姗姗加油!” 网友@圈少爷说:“看完视频很感动,这是第一位面对网络暴力站出来发声的女演员,其实她身上压根不存在真正的黑点,很多人能原谅吸毒、嫖娼的艺人,却无法正视善良、有爱心的袁姗姗,网络世界本不应该这样,请善用语言,让人言可敬!”

  中青网记者 杨月 实习记者 王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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