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国: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像敲诈勒索这样的事情,我把它叫做“硬暴力”,对人的伤害是可见的,相比较而言,网络欺凌对学生的伤害,就显
张正国: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像敲诈勒索这样的事情,我把它叫做“硬暴力”,对人的伤害是可见的,相比较而言,网络欺凌对学生的伤害,就显得很不一样。
网络暴力,以语言暴力为主要形式,对人的伤害其实更深,对学生心理的伤害,不是短时间能够恢复的。
新京报:这种现象的存在,给学校管理带来什么样的挑战?
张正国:相比于线下的这种校园暴力事件,网络欺凌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一些学生遭受了网络欺凌后,也不愿意跟老师或者家长说,学校介入的难度也更大。
新京报:有将手册继续推广的想法吗?
张正国: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当然希望更多的学校重视这一方面,对学生做出有益的引导。当然,推广这样的手册,还需要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 延展
网络欺凌未成年人涉刑责
今年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条例中明确提出,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威胁、侮辱、攻击、伤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侵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救助,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及时受理。
条例指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正国介绍,校园中常见的网络欺凌现象,包括通过社交网站随意发布侮辱性词汇攻击他人,捏造事实抹黑同龄人,以及使用他人照片,制作侮辱性“表情包”等。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通过网络辱骂他人,伤及他人人格尊严,属于侮辱、寻衅滋事行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受到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重则涉嫌寻衅滋事罪。而如果因为网络欺凌,导致被欺凌者出现抑郁乃至自杀等恶性情节,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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