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黑名单制度给性侵儿童罪犯戴“紧箍”(2)

彭晓辉认为,对于有儿童性侵记录的人,应该登记造册,建立黑名单 制度 ,要有专业的人员经常性地提醒他们,避免他们在儿童密集的场所出现。 “我不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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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晓辉认为,对于有儿童性侵记录的人,应该登记造册,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有专业的人员经常性地提醒他们,避免他们在儿童密集的场所出现。

  “我不认为这样做是歧视,这样的做法可以震慑一批人,对性侵儿童的不法行为产生警示作用。”彭晓辉说。

  对此,给思思提供法律援助的李鼎律师深有体会,“我们虽然没有夏建性侵思思的直接证据,但是我们还是选择了报案,我们希望以此给夏建一个警告”。

  目前,夏建依然经营着三个幼儿园。

  儿童希望救助基金会主任张雯认为,在预防儿童性侵方面,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

  “在美国,有性侵记录的人搬入新的社区,政府工作人员会在网上公布他的姓名和照片,方圆一定距离的人就能看到这些信息,让所有孩子的家人都有所警惕。另外,这些人还会被列入‘黑名单’,他们不能从事所有与孩子相关的工作。”张雯介绍。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理海青少年与儿童虐待部调查员Maggie Weik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在美国,如果发现家庭中发生对儿童的性侵事件,社会工作者会第一时间介入,让孩子免于继续被侵害。随后,社会工作者会把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检查。在整个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性侵的嫌疑人将无法接近这些孩子,即便是父母也不例外。

  “社工会把孩子专门安排在寄养家庭中生活。”张雯说,“由于未成年人的表达能力有限,在法庭上,社工对孩子性侵的解释非常重要,有的可以当做证据,所以对儿童实施性侵犯的人很难逍遥法外。”

  “最近,社会对于是否废除嫖宿幼女罪关注度度非常高,恰恰是社会上对于儿童被性侵的情绪的表达,立法机关应当在这个问题上更有作为。”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说,“我们对青少年的保护机制在立法上还可以更加完善,比如14周岁以下的男童被性侵,无论是对男童猥亵还是奸淫,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进行处罚,最高只能被判处5年。这与奸淫幼女可以判死刑相比,法律对男童的保护显然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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