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众筹纳入慈善组织?界线模糊还得看后期落地如何(2)

另外,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值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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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向社会募集资金,并不受慈善法保护,但也不禁止。但是慈善法规定公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虚假募捐将有法可依

在公示了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轻松筹排名第四,在名单之内。有趣的是,同一天,每日经济新闻发文指责《游走在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轻松筹不仅管治病还能管致富?》。

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在轻松筹大病救助页面只填写了目标金额、资金用途、设定众筹天数、上传了一张照片,连身份证号、医院证明都没有,便轻轻松松通过了审核,这个慈善项目就上线了。

网友纷纷表示质疑,但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的信任危机也是由来已久。在今年5月份,一位微博号为“午后狂睡_Silent”的网友就很认真地扒皮过某一公益众筹平台,斥责平台用户可以随意填写众筹金额,一个神经母细胞瘤治疗,医院表示根本花不了200万,却在平台众筹了400多万。

我们很容易被同情心去绑架道德,但行业真的需要理性的人去看待资金的流向。慈善众筹平台是真心实意帮助有困难的人渡过难关,还是圈钱的工具?对网友最为关心的问题,《慈善法》中有了可供执行的依据。

在《慈善法》的第101条中,规定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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