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光:公益经济从找回丢失的GDP开始(4)

问题是,在一个统计公报中,数据应该保持一致性。1是1,2是2。现在对于社会组织的统计数据,组织数量为1,就业人数为1,而经济总产出则取1减去很大

本文由稀音在线发布于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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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在一个统计公报中,数据应该保持一致性。1是1,2是2。现在对于社会组织的统计数据,组织数量为1,就业人数为1,而经济总产出则取1减去很大一部分。大体只剩下10%。

  中国社会组织本来就不发达,公益经济份额原本就少得可怜,本该归属于公益经济的数据又因为没有建立专属社会组织、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的统计标准,使得这个行业雪上加霜。

  我估算,25.5万家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民非的GDP应该在3,000亿以上。

  近30万家社团,从业人数在353.2万,按照工资平均值49,259元计算,劳动报酬总量为1,740亿。社团的增加值哪里去了?我国的社团,目前许多还是官办、事业单位编制,他们的增加值可能统计在公共管理项下了。实际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在第三产业增加值统计中就是一个类项。

  全国3,000多家基金会,可能有一大半不归民政部门管,也可能归口于业务主管单位的统计报表。全国公募基金会、慈善会捐款支出如何计算增加值?因为大部分做了政府项目,估计也统计到政府投资项下了。具体情形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这是学术界可以大做文章的领域。

  我推测,现在的社会组织增加值,有的可能归口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统计,有的本来就没有脱离政府,统计数据也到不了社会部门。能够归口于民政部门的,一是养老机构,二是慈善会,三是一部分直接在民政登记的基金会。以上只是拍脑袋的推测,欢迎大家拍砖。最可悲没有人搭理。

  再斗胆判断:中国社会组织创造的GDP如果全部归口统计,应该在4000亿以上,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可能达到千分之7左右。中国的公益经济的真实情况并不是现在数据反映的那么惨,所谓只占GDP的千分之一且逐年缩水,属于冤案,应该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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