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学园编者按:当下,“政府购买服务”已然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公共治理的核心政策工具。然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究竟带来何种社会效应?它所形成的新型“国
公益慈善学园编者按:当下,“政府购买服务”已然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主要国家公共治理的核心政策工具。然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究竟带来何种社会效应?它所形成的新型“国家—社会关系”是伙计关系还是伙伴关系,抑或合作治理关系?鉴于该问题意识,本期专题特别邀请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10名学人,就政策购买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政策发展以及国际经验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引发大家更多的思考和讨论。
——本期主持人 俞祖成
日本同志社大学政策科学博士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 作者简介 ●●●
张远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一、访谈背景
在美国,社会服务是非营利组织的第三大活动领域,仅次于医疗和教育服务(Salamon,2012)。 “社会服务”是指为贫困或弱势群体(包括被虐待、被忽视或有残疾的儿童和青少年,贫困老年人,精神疾病或慢性病患者等)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日托服务、收养服务、家庭咨询、居家照顾、再就业、灾害救助、难民救助、紧急食物救助、住房或庇护所、戒毒戒酒服务等等(Kramer, 1987)。
传统上,提供社会服务是州和地方政府的职责,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才开始在这个领域扮演积极角色。比如,儿童和家庭服务起初就曾经被美国人视为私人领域,一般不主张政府干预和介入。到19世纪末,提供儿童和家庭服务被认为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直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联邦政府才介入儿童和家庭服务领域。
20世纪60年代以来,非营利组织成为美国社会服务政策和供给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Gibelman and Demone, 1998)。尤其是自1996年以来,以“从福利到工作”为基本原则,新一轮社会服务改革大幅度减少了对弱势群体的现金救助,取而代之以各种社会服务。2007年,非营利组织占到社会服务机构(包括企业和非营利组织)总数的55%,雇佣人数的65%和收入的75%。到2011年,社会服务类非营利组织的数量与1996年相比翻了一番。美国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非营利组织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Salamon,2012)。可以说,非营利组织是美国政府在社会服务中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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